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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違規日期
- 2022/0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領有本局105年7月2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62906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1900680-01),其粒狀物目標年排放量為14,236公斤/年,惟查該公司111年及112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已超出目標年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一)111年粒狀物實際排放量為20,519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6,283公斤/年。(二)112年粒狀物實際排放量為26,841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12,605公斤/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及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里清水岩路四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里清水岩路四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