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5-110-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1/05/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核准將廢棄機動車輛貯存於本市八德區和平路411巷196弄內(東勇段784地號土地),惟貴公司回收業登記證廢棄機動車輛核准貯存場應為本市八德區大仁段268、270地號,明顯與登記證核准貯存位置不同,違規貯存地點未有登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強里東勇街六一六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411巷196弄內(東勇段78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