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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9001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9/26
違規日期
2019/03/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局於108年03月12日、108年03月13日派員稽查,本案貴公司二廠已於105年12月23日併購禹昌冷凍食品興業有限公司,並發現貴公司二廠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文件,未妥善收集、逕自排放事業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福基里新北大道二段三一二號五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頂廍里頂廍1之17號1樓、2樓後段、3樓
統一編號
427105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