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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40169
- 處分日期
- 2024/04/16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中西區「『府城‧生產力』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4D81023-1)』」,經本局於113年3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區出入口處明顯有車輛輪胎附帶廢土,致有污染地面(出入口髒污)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規定,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00396)(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二段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承光段62、62-2、62-3、64-3、64-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