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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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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違規日期
- 2019/02/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本局107年10月份勾稽結果,發現該公司107年10月份~11月份清運聯單L040197010700162、L040197010700163、L040197010700164、L040197010700165、L040197010700166等有實際申報時間較清除時間晚之情事,惟經本局通知該公司確認,該公司表示因源合作再利用機構(金海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檢核尚未通過,仍通知該公司先行清除,並於事後補報聯單。前揭行為已違反廢清法第3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三六六巷一弄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三六六巷一弄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