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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通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11003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23
違規日期
2017/10/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製程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其固定污染源前一年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惟本局於106年10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完成105年第1~4季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一二○號
統一編號
122949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