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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違規日期
- 2022/08/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富田企業社,經本局查獲現場進行廢塑膠(即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表列廢棄物(附表編號四),代碼:R-0201)破碎及產生塑膠粒作業,屬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之批發零售業,營業項目為回收物料批發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二五六巷四弄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1段28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