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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34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違規日期
- 2020/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現場督察,查核時廠內製程作業中,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督察時針對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排放管道(P101)進行空氣污染物「甲苯」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為6.37 g/s,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1.95 g/s),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