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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5/04
- 違規日期
- 2018/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3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61A5949)現場稽查,發現領有本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者登記檢核(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惟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附件1製程流程圖塑膠品機具操作(切、割、鑽)程序(製程代碼:220006)登載:廢塑膠R-0201(原料)→剪切→破碎→粉碎→產品,核與現場正操作中之熔融→押出→冷卻→造粒成塑膠粒產品之作業不符,卻未登載於已領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公司於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審查核准即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埔頂二三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埔和村埔頂二三七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