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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80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違規日期
- 2022/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1年2月23日桃環事字第1110014916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4月25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於111年8月31日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迄今未完成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桃園市政府審核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8月31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八○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八○巷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