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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環境工程

文號
44-113-12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2/17
違規日期
2023/11/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2年7月13日已完成負責人地址變更,卻於112年10月16日始向本局申請變更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復國里復華六街六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復國里復華六街六五號一樓
統一編號
4072401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