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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12-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2/25
- 違規日期
- 2023/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機動車輛貯存地點有油污沾附,未保持清潔完整,地面未具排水及截流設施。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2年9月20日派員至本市阿蓮區阿蓮段2504地號稽查,貴公司廢機動車輛貯存地點有油污沾附,未保持清潔完整,貯存區地面未具排水及污染物截流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第3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四二○巷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中山路330號隔壁(阿蓮區阿蓮段250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