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琦鴻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琦鴻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3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5/25
違規日期
2022/01/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鐵元件噴漆時所用水濂式空氣污染防治設備及清洗金屬元件表面所產作業廢水貯留於槽體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5月12日前往現場勘查,貴公司現場產生廢水製程已全部移除,故不另處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延和里英士路一一九巷一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英士路119巷13號
統一編號
5306349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