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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4-010012
- 處分日期
- 2015/01/07
- 違規日期
- 2014/09/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請限於104年3月10日前,檢具污泥妥善清除、處理(含水利溝之污泥)暨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及水措各槽體名稱、管線流體流向清楚標示等證明文件(含相片),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及18條部分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違反同法第14條第2項部分則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之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之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