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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7/01
- 違規日期
- 2021/03/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鋁金屬製品之製造加工作業,製程係以鋁錠於溶解爐(坩鍋式)加熱至熔點液化再輸入壓鑄機進行成型,現場以2座溶解爐之總設計容量共計為X公斤,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之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工商路一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工商路1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