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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9/15
- 違規日期
- 2022/08/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M02),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號、陶瓷製品乾式成型製造程序(M03),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號),經查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OOO)同時兼任貴公司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東湖里東湖路一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東湖路14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