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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8-020002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2/23
違規日期
2019/0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所屬「新竹公園再生跨域亮點計畫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防溢座(砂包)破損及部分未設置、物料堆置(土方)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不潔及實施面積未達80%、裸露地表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及工地出入口防制設施(加壓清洗機)無法操作,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四八七號五樓之一
違規地址
新竹市東山段一小段163-1地號等29筆土地
統一編號
220819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