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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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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3/10/23
- 違規日期
- 2023/08/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8月31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於污泥暫存區發現地面有滲出水,以試紙測試為酸性,經確認為該廠污泥散落廠區內地面導致淤積,惟該廠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土壤之虞者,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疏漏至作業環境之污染物或廢(污)水未收集處理,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環中東路七段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環中東路七段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