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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25
- 處分日期
- 2023/03/17
- 違規日期
- 2022/1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7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查廠區平面配置圖X003、X017、X009、X008、X013貯存區地號為官田區南廍段1、2、28-2、5-13、5-20、5-21、5-28、5-29、5-74、31-4、32、33、33-1、33-2、34-2、35地號,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地號不符,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清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1年10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1年11月23日複查尚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80012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