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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7/11/02
- 違規日期
- 2017/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豐原廠)(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東陽里東陽路42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M01)製程以樹脂為原料經攪拌後從事塗(漆)料製造,廠內設有攪拌機3台、混合槽2座,經查核貴公司(豐原廠)提供之物料產品報表,貴公司(豐原廠)塗(漆)料105年度產量為350.7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顏料、漆料及染料製造程序(漆料或印刷油墨化學製造程序,總實際產量為100公噸/年以上者),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豐原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6年12月0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6年12月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設置或操作許可申請,未取得本局准予試車檢測或取得操作許可證前不得逕行操作。限改日期:106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榮三街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東陽里東陽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