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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31
 
            
            
            
                
- 處分日期
 
                - 2022/09/23
 
            
            
                
- 違規日期
 
                - 2021/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天揚衛生工程行)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079號),所有之清運機具(車號:AXV-1**8)載運廢棄物(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稽查時該清除機具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二)及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一○○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業街215巷旁停車場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