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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吉畜牧場

文號
30-113-07001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7/17
違規日期
2024/05/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5月20至現場稽查,發現臺端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稽查當日僅記錄到113年5月15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8月23日前),檢具自113年5月20日起至改善文件提送日止之累計水量讀數、累計用電度數每日紀錄,倘臺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南曾村平生巷二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南曾村平生巷22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