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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4001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4/21
違規日期
2019/02/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淡水廠從事顏料化學製造程序,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以二氧化鈦、高嶺土、長石粉、矽灰石、白雲石粉、碳酸鈣等為原料,混合成顏料,且總實際產量200公噸/年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第1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顏料化學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0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一二巷三三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下圭柔山70之3號
統一編號
113272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