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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大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3-108-02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2/12
違規日期
2018/11/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11月26日前往現場查核,發現工地內已有人員進駐及機具施工,惟未依規定於開工前向本府申報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又貴公司逾期30日(107年12月26日)仍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自強里新埔十街一四巷一六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玉段55之1地號
統一編號
549293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