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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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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5/01
- 違規日期
- 2023/02/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2月7日會同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偵查隊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核對現場廢棄物係為貴院產出(廢棄藥袋),本局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於112年3月30日彰環廢字第1120018953號函請貴院提供相關清除處理資料,惟貴院僅提供與受託清除者簽訂之書面契約,並未檢附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南瑤里中山路一段五四二、五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工區六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