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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4/15
- 違規日期
- 2019/08/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日配合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執行「0802」專案勤務,發現台端於108年1月24日駕駛車輛(081-S9)自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3段308巷與新興街交岔路口載運廢塑膠、廢鐵、廢木板等廢棄物至本縣水上鄉義興村下菜園2之1號(宏辰企業社)棄置,經查台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華崙里二溪路七段二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下菜園2之1號(宏辰企業社)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