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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00016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違規日期
- 2023/08/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4月25日及本局112年8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反射爐(E001)及精煉爐(E002)廢氣管道至洗滌塔(A002、A003、A004)間,設有未經許可核定之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將空氣污染物收集至洗滌塔(A002、A003、A004)處理,而係逕由未經許可核定之排放管道排放於大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且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中賢里中正路二段三九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中賢里中正路二段三九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