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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100016
- 處分日期
- 2022/10/13
- 違規日期
- 2022/08/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864-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暫存槽(T01-11)有三通管線,另查低濃度調節槽(T01-05)亦有三通管線(前半段硬管後半段軟管),惟上述三通管線皆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中,貴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二九○巷三三弄一二衖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路290巷33弄12衖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