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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50006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5/17
違規日期
2022/03/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於110年3月4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三三○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和興路三三○號
統一編號
801374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