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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20032
- 處分日期
- 2022/02/23
- 違規日期
- 2021/08/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276等6筆地號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工程正進行結構作業,查貴公司將結構作業產生之廢水經由沉澱槽沉澱,再以馬達抽取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排放,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有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76,277,278,279,280,281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