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運作紀錄」及「運送表單」資料,並由本局於110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確認貴公司確實於於110年4月8、29日、5月28日、6月22日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銀,95w/w%)之跨區運送行為(委託運送;運送表單編號:64E4905785046031100004、64E4905785046031100005、64E4905785046031100006、64E4905785046031100007;起訖運地:本市至桃園市),且貴公司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氰化銀之全國性聯防組織,違反毒化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七街一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