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違規日期
- 2018/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現場於室外新增廢鐵及冶煉副料堆置區6堆,新增堆置體積經量測約78,797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製程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設置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