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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70012
- 處分日期
- 2023/07/24
- 違規日期
- 2023/05/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23日15時0分前往該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外正有一股廢水排放至排水溝內,使排水溝呈現混濁水色,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貴公司人員入場察查,發現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惟廠內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效果不佳,使2槽沉澱池累積大量污泥,並隨廢水排出場外,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檢測報告編號:NAW23500840):懸浮固體468mg/L(標準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561mg/L(標準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2710mg/L(標準限值:100mg/L),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係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範圍內,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五福一路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興中街10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