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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嬌畜牧場

文號
40-109-11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11/16
違規日期
2020/09/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9月14日時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李英嬌畜牧場)後方固液分離機旁之廢棄物處理區查察,於現場發現有豬屎異味,另該廢棄物處理之貯存地點有豬屎滲出貯存地點外側,致污染地面並散發出惡臭。2.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3.本局已當面告知業○○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水井村水井路一五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水井村水井路151-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