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07-1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11/19
- 違規日期
- 2018/09/0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運作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醋酸乙烯酯(列管編號:146-01) 之容器、包裝及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117-01)之運作(貯存)場所,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五九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