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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8004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26
違規日期
2018/10/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丙酮(閃火點-18°C)廢鐵桶(C-0301),未有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一八號及源遠街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一八號及源遠街一○號
統一編號
865213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