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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文號
20-108-09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9/25
違規日期
2019/07/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前往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9)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7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009)排放口離地高度12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標準值1000),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民族路五七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民族路571號
統一編號
118934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