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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違規日期
 
                - 2022/0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丙清字第0159號),使用清除機具(車號:DS-****)進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惟該清除機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一四三巷一○六弄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水碓九路1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