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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2-110-09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9/24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高正企業社係核可之病媒防治業(許可證字號:環藥病媒字第01-170號),應於次月10日前申報病媒施作紀錄,惟經本局查核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未依規定申報110年7月病媒施作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第5款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第19項次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既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武前街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武前街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