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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同商行

文號
20-106-12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2/04
違規日期
2017/05/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益同商行,從事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稽查時作業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二八巷一○八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28巷108-1號
統一編號
410949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