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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22
- 處分日期
- 2023/08/18
- 違規日期
- 2023/03/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66-4地號等5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金山街與自強街路口勘查,目視道路側溝正排放泥黃色廢水,沿上游巡視至該工程,稽查時查獲貴公司該工程正進行出土作業,廢水經收集以沉水馬達抽至沉澱槽後,再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泥黃色廢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二二三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自強街金山街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