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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鈺畜牧場

文號
30-105-12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6/12/16
違規日期
2016/11/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1,506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1506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松竹村七鄰松西一之三八號松竹段八五○、八五一、八五一之一、八五二、八五二之一、八五三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松竹段850、851、851-1、852、852-1、85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