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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9/12/06
- 違規日期
- 2019/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0月12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前往萬丹鄉大橋執行「屏東縣非法清理廢棄物攔查專案執行計畫」,攔查查獲由余○○駕駛KEF-7827車號之大貨車,車上載運營建混合物,依該駕○○表示該廢棄物是由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校舍改建工程所產生。貴公司施○○108年11月13日至局表示,該工程係委○○清除紙類包裝材料、水泥袋及寶特瓶等,惟清運時未確認,將現場之營建混合廢棄物(廢塑膠、廢黑網、廢鋼筋及少許垃圾等)一併夾雜清運,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山區田尾三七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