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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66
- 處分日期
- 2022/01/17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由貴廠環保人員陪同至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查察,發現有廢塑膠及廢紙混合存放,該批廢棄物疑似為製程產出,並請生產線主管陳淑英說明○○表示此批廢塑膠及廢紙確實由其他被動元件製程作業產出之廢棄物,惟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紙(R-0601)與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混合貯存,貴廠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旗楠路一○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10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