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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53
- 處分日期
- 2024/07/22
- 違規日期
- 2024/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4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發現220009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自112年6月起無申報收受貯存紀錄,且112年5月至113年2月每月營運紀錄及聯單收受量、當月使用量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劉厝里新港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劉厝里新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