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違規日期
- 2023/06/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16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日依民眾陳情事項及提供之佐證資料至現場稽查,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稽查當時於雙湖渡假山莊園區內發現一燃燒處,經比對陳情人提供之佐證影像,係為同一燃燒點,稽查時尚有些許餘火。該山莊負責人表示,因園區內有些許木材(林間樹木伐除),乾燥後做為園區熱水輔助燃料,本日上午確實有燃燒木材行為。3.本案依陳情人提供之佐證影片,燃燒木材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且未裝設收集及處理污染物之設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6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山里鹿山路五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5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