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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興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5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5/16
違規日期
2019/03/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15日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新屋區長祥路461號廠房稽查,經查貴公司有從事事業廢棄物(廢電線等)貯存及處理之情形,經查貴公司未領有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且並未在本市轄內設有貯存場即逕行貯存及處理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楊明里中山北路一段三九○巷四五弄二二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長祥路461號
統一編號
2462723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