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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5/23
- 違規日期
- 2024/04/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分公司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業,經本局113年4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樣乙組送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5.0 mg/L,標準值30.0 mg/L;化學需氧量13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45.4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4月2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06)。限改日期:113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七號二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成大里大學路西段八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