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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愷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0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0/15
違規日期
2018/05/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產生大量廢輪胎無法處理,故堆置於觀音區上大18-1號(現場堆置約400-500噸廢輪胎、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惟現場該廢輪胎露天堆置未設有遮雨設施且未具備防止蚊蠅或其他病媒孳生之設備或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輪胎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9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上大18-1號
統一編號
2781474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