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3.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文號
23-110-03001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19
違規日期
2020/12/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73,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貴處主辦之「新北市三鶯大橋改建工程-第二期工程」(管制編號:F109F8****-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32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四○之七號五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三鶯路31巷19弄1之3號前
統一編號
0122042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